快訊/台南市議員蔡蘇秋金涉賄選判無罪 里長判3年

▲台南市議員蔡蘇秋金白米、禮券賄選案,台南地院29日下午判她無罪。(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台南市議員蔡蘇秋金涉以白米、禮券賄選案,台南地院29日下午判她無罪。(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蔡蘇秋金、將軍區鯤鯓里長王燕宗等人被控,2022年7月底在台南將軍青鯤鯓朝天宮發放白米及禮券賄選,被檢察官依選罷法等起訴,蔡蘇秋金等人否認賄選,指該場是天靈慈善會及立委林俊憲合辦慈善活動,到場僅是選民服務與選舉無關,台南地院29日下午宣判,蔡蘇秋金獲判無罪,但王燕宗則判3年、褫奪公權2年。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指出,被告蔡蘇秋金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29日下午2時28分許在第6法庭宣判,其判決結果如下:王燕宗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李陳菊犯有投票權人收受贿賂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1年。扣案收受之賄賂5公斤裝杏林牌白米1包沒收,未扣案收受之賄賂面額新台幣100元之全聯購物禮券3張均沒收。蔡蘇秋金等8人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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