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涉貪。(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莊智勝/台北報導
營建署前組長張之明,因手握8年8千億前瞻計畫預算編列等決策影響力,涉嫌從2017年起,向業者收受賄絡,還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50多次,甚至因此與另名黃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還要求業者支付小三生活、育嬰費用,涉貪7566萬元不法利益。北檢昨(28日)將張之明起訴,求刑25年;另外課長詹加欣、前立委助理張騰龍、業者陳登來也被起訴。今(29日)法院開羈押庭,裁定張之明850萬交保、陳登來350萬交保。
法院今召開張之明貪污案羈押庭,裁定張850萬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業者陳登來350萬交保,限制住居。2人都必須在今天之內交完錢,否則重新開庭審理決定。
檢方調查,張之明在營建署職務最高時機任公共工程組、道路工程組2組組長,是全署第4號人物,在2017年2023年間,可經手審核的前瞻計畫中,有關提升道路品質企劃,限額高達409億4000元,由於計畫經費的核撥方式,是由營建署審核通過後,再依計畫書核發預算經額給地方政府,使得張之明握有極大的前瞻預算掌控權。
但地方政府與工程單位都缺乏人力與專業性,不熟悉如何撰寫中央補助的計畫申請書,因此從2017年起,信創公司、集得思的負責人陳登來開始透過立委助理張騰龍,找上張之明表明願意行賄,換取張之明提供計劃書的建議與指導,陳登來甚至因此尊稱張之明「老師」。
陳登來成功幫地方爭取到經費後,再由與他相關的廠商爭取標案獲利,其他地方業者也有樣學樣,開始討好張之明,其中鑫峸公司、晟暘公司負責人江俊昇投其所好,多次招待張之明去喝花酒,張還多次帶小姐出場接受性服務。
2021年間,張之明在酒席間與一名黃姓女子看對眼,2人交往發展婚外情,並多次發生關係。張男除了自己給了140萬元包養黃女,還陸續要業者幫忙付錢養小三;隨後黃女於2022年10月產下一子,張還請業者幫忙付育嬰費、生活費,豈料事後張之明察覺有異,偷偷驗了孩子的DNA,意外發現自己竟被戴了綠帽、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因此斷絕與黃女往來。
檢調統計,張之明在這段期間內涉及的不法前瞻計畫審核案,分布在屏東、澎湖、雲林、南投、嘉義、彰化共73件,涉及補助金額達34億餘元,但有關標案與工程品質尚查無弊端,不過除了張之明自己收受的賄賂外,他要廠商付給小三黃女的81萬元也被列為不法所得,共計7500萬餘元,創下近年公務員受賄金額最高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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