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7歲彭姓男子因涉犯毒品案件,今年1月遭到通緝,逃亡4個月之後才在雲林縣落網,但他被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時,竟在1個小時內狂罵警員,包含「你這個啦嘰(垃圾)」、「老屁股」等等,結果害自己再加一罪,被雲林地院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8萬元,得易服勞役80日。
▲彭男在派出所「瘋狂嘴砲」,辱罵在場警員。(示意圖/視覺中國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彭男因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今年1月19日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雲林縣北港警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接獲民眾報案,於同年5月27日在某房屋頂樓將他逮捕,並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然而,彭男被帶回派出所之後,竟在1個小時內持續以各種不雅言詞辱罵在場警員,甚至不時出言挑釁,包含「你這個啦嘰(垃圾)」、「X你娘」、「你不過抓到一個通緝犯而已,搞得像是你他媽的抓什麼案子,有病是不是啊」、「X你娘老咖稱(屁股)」、「老屁股」等等。
彭男因此再吃上一罪,但他事後矢口否認罵警,並辯稱當時自己精神狀態不佳,沒有意識,不清楚是否有做這些事情。
雲林地院法官認為,彭男雖然在偵查過程中矢口否認,但在法庭審理期間已坦承犯行,也當庭表達歉意,最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8萬元,得易服勞役8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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