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浩克」事發當時遭警棍抽打12下滿臉血。(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28歲朱姓健身教練在今年5月20日時,因大鬧超商、打傷2名員警,被封為「超商浩克」。事發當時警方依妨害公務、毀損、傷害等罪嫌將他移送偵辦,而朱男也被警棍連抽12下,對動手警員提告傷害罪。不過雙方在8月10日針對互控傷害部分達成和解,雙方都同意無條件撤告。
回顧此起事件,朱男5月20日上午突然失控大鬧超商,2名員警到場處理,但他靠體格優勢,對著員警揮拳施暴,造成其中一名警員腦震盪,朱男遭壓制後被警棍狂毆回擊12下。朱男訊後被依毀損、傷害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桃檢偵辦,而朱男也對員警提告傷害。
▲「超商浩克」在超商裡,不斷朝員警揮拳。(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至於肇事原因,朱男表示是當天超商店員認為他情緒低落想輕生,才衍生後續的衝突,至於網傳是因為買不到想吃的香草口味雞胸肉才抓狂,朱男則澄清表示,絕對不是因為「買不到雞胸肉」情緒失控,並強調「我從來不買超商雞胸」。
據了解,朱男提告員警傷害、中壢警方依傷害罪將朱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部分,雙方已於本月10日在中壢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雙方達成和解共識並撤回告訴,且均未提出賠償金額。中壢警方表示,因其他案件還在地檢署偵辦中,警方嚴守中立立場不便多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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