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YouBike之狼」34歲熊姓男子去年9月短短8天內,騎著竊來的YouBike,於北市大同、松山等處區,隨機對16名女性路人摸臀、襲胸,台北地檢署依性騷擾罪將他起訴;同時檢警查出他還在士林區尾隨陳姓女路人,從後方環抱、以手摀住對方口鼻,企圖搶走背包,所幸未得逞。法院審後依強盜未遂罪,處熊男有期徒刑2年8月。
據了解,留著長髮的熊男居無定所,2022年9月11日晚間10時許,在士林區社正路尾隨55歲陳姓女子,並從後方強行環抱、以手摀住陳女口鼻,接著暴力欲搶走其後背包,女子驚嚇奮力抵抗,雙方互相拉扯,熊男擔心引起路人注意,立即鬆手逃逸現場,未搶走任何物品。
▲熊男在士林尾隨女子,從後環抱摀住口鼻拉扯後背包,女子奮力抵抗才沒讓熊男得手。(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餘悸猶存的陳女事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人,落網時熊男坦承犯行,檢方依強盜罪將他提起公訴;同時也發現熊男從2022年9月7日起,8天內在北市中山、信義、南港等至少7個行政區,騎著YouBike腳踏車隨機觸摸至少16名女子,同月14日傍晚,熊嫌因其他竊案遭台北地檢署交保後,婦幼隊以涉及16起性騷案緊急將他拘提到案,法院判刑7個月,另外判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48萬5千元。
而日前強盜判決出爐,當中熊男律師主張他的行為僅屬於性騷擾,熊男矢口否認要搶對方的後背包,會從後面環抱對方及用手摀住口鼻,目的是要戲弄對方,而非強盜。
▲熊姓男子騎著竊來的腳踏車於北市隨機對16名女路人摸臀、襲胸。(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根據筆錄,檢警先前訊問熊男從後抱住陳女的目的是什麼,熊曾回答「搶劫」、摀住嘴巴鼻子是「一時興起」、「只是覺得好玩而已」,但法官認為,雙方並非熟識朋友,怎麼會在深夜巷弄內戲弄陌生人,認為熊男用手摀對方口鼻、隨即出手拉背包,是想阻止對方呼叫並進行搶奪,被害人奮力抵抗之下才沒得逞。
士林地院判決,熊男強盜未遂犯行確定,依強盜未遂罪處2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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