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楊姓男子酒駕撞死人,不僅肇事逃逸,還一臉無所謂的跑到超商買東西結帳,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直到因為臉上插有玻璃碎片,被巡邏員警發現,才當場被逮捕。據了解,這名男子有公共危險罪前科,已非第一次酒駕肇事。檢方複訊後認定,楊男肇事致死同時有逃逸事實,因此向法院聲押,但法官裁定以10萬元交保。
▲男子涉嫌肇事撞死人,同時一臉無所謂的跑到超商買東西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據了解,楊男在2007年、2018年分別各有一次酒駕紀錄,檢察官考量是重罪,且楊男有逃逸事實,因此依照刑法第 185-3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時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向法院申請羈押,沒想到法官裁定以10萬元交保。
這起案件發生在29日晚間22時55分許,巡警經過橋頭區白樹路與甲樹路口時,發現一名48歲蘇姓男子倒地,且所騎乘的機車遭受撞擊,現場卻未見其他車輛,懷疑肇事者已經落跑,因此先叫來救護車,將蘇男送醫搶救,但仍回天乏術。
▲男子涉嫌肇事撞死人,竟一臉無所謂的跑到超商買東西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當時警方研判肇事犯嫌尚未走遠,立即進行地毯式搜索,大約20分鐘後,員警在肇事地點300公尺外的五林路段上找到肇事的自小客車,並在附近的超商發現一男子正在結帳,發現該名男子臉上有玻璃殘跡並聞到酒味,立刻上前詢問他為何受傷?但對方不願意多說,因此判斷男子應該是肇事逃逸嫌犯,立即依準現行犯將其逮捕。
該名嫌犯是52歲楊男,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超過標準。全案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楊男移送並建請地檢署聲押偵辦。
▲男子涉嫌肇事撞死人,同時一臉無所謂的跑到超商買東西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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