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吞6.9億善款買房產 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夫婦各判6年2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美智及丈夫蕭豐彥,被指控從2002年至2020年間侵占善款,不法所得高達6.9億元。嘉義地院昨日(30日)審結,依共同犯公益侵占罪、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夫妻倆各6年2個月有期徒刑。對此,陳美智表明會提出上訴。

▲檢調人員對該行善團辦公室進行調查。(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圖為檢調人員當時對行善團辦公室進行調查的畫面。(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何明德行善團過去因為在國內各地協助造橋行善,獲得不少民眾讚賞,然而,現任負責人陳美智(何明德的女兒)及丈夫蕭豐彥,卻被指控在2002年至2020年間利用造橋、鋪路、施棺等名義,侵吞民眾的捐款,而且為了掩飾金錢來源及去向,他們將款項以家人的名義,分散購買總價達6億9570萬6401元的金融商品、高額保險、不動產,或是存入私人帳戶。

嘉義地檢署接獲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報告,歷經數波搜索、傳喚及比對相關事證,認為陳美智、蕭豐彥犯罪事證明確,因此在2021年7月間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刑法公益侵占罪嫌將兩人起訴。

嘉義地院法官表示,陳美智與負責處理財務的蕭豐彥聯手,先是透過各種管道向大眾收取善款,扣除實際造橋等行動的費用之後,卻將帳戶內剩餘的善款挪為私用,還透過家人名義隱匿,違反洗錢防制法,考量到夫妻倆是利用大眾的愛心,加上公益侵占時間將近20年,金額高達6.9億元,30日依共同犯公益侵占罪、違反洗錢防制法,各判處兩人6年2個月有期徒刑。

對於判決結果,陳美智喊冤並表明會提出上訴。

▼何明德行善團曾在國內各地協助造橋行善。(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檢調人員對該行善團辦公室進行調查。(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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