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男掏槍對空,不料「彈匣卻落地」。(資料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北斗鎮天承府義堂2021年11月3日晚間,發生一起持槍鬥毆事件!兩派人馬因債務糾紛進行談判,不料,過程中一名蕭姓男子突然掏槍,但他疑似不熟悉槍枝操作,並未成功擊發子彈,彈匣反倒當場落地,引起在場其他人士的不滿,蕭男當場遭團團圍住追打。日前法院依照非法持有子彈罪將他判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回顧整起案發經過,一名莊姓男子與劉姓男子2021年11月3日,疑似因線上博弈產生債務糾紛,雙方人馬相約在天承府義堂社前談判,莊、劉2人發生爭執,顏、張、謝等人遂一擁而上,以徒手或持塑膠椅毆打,致莊受有頭部損傷伴右上眼瞼裂傷、右側手部撕脫傷及右手無名指伸肌腱斷裂、左側悱骨骨折、肢體及軀幹多處擦傷等傷害。
打鬥當下,一名居酒屋業者要送燒烤的途中經過打鬥現場,目擊蕭男從包包内掏出槍枝,並拉滑套欲開槍恐嚇在場的人,結果反覆拉了2次滑套都卡彈。
▲2021年11月3日北斗大亂鬥。(資料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蕭男向法官辯稱,他當天是拿著吳男交給他的空氣槍想對空鳴槍,過程中彈匣掉落地面,之後遭對方一群人包圍,才會逃離現場,矢口否認有何未經許可持有子彈之犯行,更辯稱,「我當時掉的是BB彈,不是真的子彈」,並交出黑色1支黑色瓦斯槍強調,「但那個人(吳男)我不認識」。
法院調查發現,蕭男於案發時所持的空氣槍,其握把最底端呈倒「✔」形,與扣案的黑色瓦斯槍,其握把底端呈一直線,握把外觀顯然不是同1支,另外,蕭男曾稱看見「現場還有其他人拿槍」,檢察官偵查後確認,該槍枝是無法裝設子彈,僅能發出聲音嚇唬他人的玩具槍。
另外,彈匣掉落子彈經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結果認定曾經被人試圖擊發,且經鑑驗後為可擊發、具有殺傷力之非制式子彈。法院認為,蕭男無視法律嚴格禁令,非法持有子彈,並試圖以空氣槍擊發扣案子彈,對他人生命、身體產生潛在危害,所為殊不可取,且他始終否認犯行,最後依照非法持有子彈罪,判處蕭男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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