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留美女碩士聯手張姓男友將親生父親殺害棄屍,民事判2人應給付江母、弟弟、妹妹共692萬元。(圖/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江姓女碩士聯手張姓男友將親生父親殺害棄屍,江女母親、妹妹痛心疾首,請求法官判處死刑,1審以尚有「社會化可能」,將江女、張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江的母親、弟弟、妹妹提出民事告訴求償1342萬元,法院判江、張應給付共69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江女及張男於2014年間一同去美國留學時,請求江父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江父答應請求,但資金一直提供至2016年,江父就不再提供金錢,江女與張男在美國的生活與就學發生困難,自此2人心生不滿。
2020年11月間江、張返國,多次欲找江父及江母理論,但都遭其拒之門外,甚至報警處理,因此2人便對江父感到憤恨難平,遂開始謀議殺害江父之事;隔年12月26日晚間11時許,江、張共乘一部機車前往台中市大里區、由江父擔任警衛的一間小學。
27日凌晨12時許,他們進入校園,在中庭處遇到江父,而江父看見他們,因半夜闖入校園,遂當面指責2人,卻激起女兒及張男的殺意,由江女抓住父親的手臂,張男則手持鐵鎚連續重擊江父的頭部3、4下,江父因此倒地不起,又因顱骨、頸椎骨折、腦內出血等嚴重傷害,當場慘亡。
2人於國小現場完成滅證,把江父抬上其機車,由張男騎乘該部機車載運遺體,江女則騎2人來時路的機車跟隨在後,同日凌晨3時許,一同將遺體載至太平山區棄屍,棄置於一處山溝。
法官審酌,江、張2人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對犯行均坦承不諱,根據證述、監視器畫面、相驗報告書等證物,勘認與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法官認為,2人因死者不繼續提供資金,造成在美國生活與就學發生困難,竟因此謀劃殺害死者之事,造成死者當場死亡,手段極為兇殘,且逆倫弒父,惡性重大。
法官認為,審理期間,江母及其他家屬均表示希望2人判處死刑,自應加以嚴懲;但考量2人無任何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加上鑑定後認江女有「中高度」之矯治可能性及「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而張男則是有「高度」之矯治可能性及「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堪認尚非全無復歸社會更生可能性,因此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另一方面,江的母親、弟弟、妹妹向2人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除喪葬費42萬元,另各求償精神撫慰金500萬元、400萬元、400萬元,共1342萬元;民事庭審酌各自學歷、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判2人應賠償三人各250萬元、200萬元、2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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