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從廁所一出來!男同學「全身赤裸」撲她上床 逼發生關係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男大生想性侵女同學被制止。(示意圖/CFP,並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檢察院8月30日公布了一則起訴書,22歲男大學生在賓館欲性侵女同學,竟全身赤裸站在女方面前,甚至用暴力手段逼她就範。因為女生不斷呼救,賓館老闆趕來制止,才避免了一場悲劇發生。日前,檢方以強姦罪提起公訴。

據《九派新聞》報導,起訴書顯示,阿姓男子2001年出生,大學本科,住西昌學院北校區男生宿舍。

經查,2023年4月,西昌學院吉姓學生邀約同學阿男、陳姓女子、張姓學生一起喝酒、吃燒烤。

次日凌晨2時許,阿男將3人帶至賓館,開了位於賓館3樓的2個房間。陳女以為自己和張姓學生住一間房,於是默許了開房一事。但當她來到3樓時,看見阿男在房間裡,便去了另外一間房。

準備關門時,阿男進入房間,並向陳女表達了要和她一起睡的意願。陳女拒絕後,去到房間廁所給張姓學生打電話求助,因張姓學生手機關機未打通。陳女從廁所出來後,阿男已將燈全部關閉,並全身赤裸站在陳女面前。

陳女見狀欲逃離房間,但被阿男拉住胳膊摔在床上,欲與其發生性關係。隨後,陳女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阿男騎坐在陳女腹部,毆打陳女臉部及頭部,讓其停止呼救。

聽到呼救聲後,賓館老闆來到房間門口敲門詢問情況。在制止下,阿男停止了暴力行為並打開房門,陳女乘機逃離房間。案發後,阿男家屬賠償了陳女損失,獲得對方諒解。

檢方認為,阿男採用暴力手段性侵婦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阿男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屬於犯罪未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阿男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阿男獲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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