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童童收到梁男答應給的36萬元包養費,事後帳戶遭凍結還挨告,才知梁男根本不是「群創顧問」、而是詐團成員。(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一名自稱為「群創公司顧問」的梁姓男子,要求酒店小姐童童(化名)別再上班坐檯,每個月付包養費並成為男女朋友,而童童收到共36萬餘元款項後,帳戶卻被警示、並遭一名張姓女子提告追討,童童才發現男友根本是詐團成員,還將她的帳戶給詐騙被害人匯款。法官檢視童童與梁男的對話後,認為這筆錢對童童主觀上是約定不再去酒店上班的生活費(即包養費),並沒有共謀詐欺的意圖,判決免賠。
根據判決,梁男認識了酒店小姐童童,2人私底下關係越走越近,梁男想認真與童童交往、不願意她再到酒店上班,提出每個月匯生活費給她,2021年10月間,童童的帳戶果真陸續收到9筆款項共36萬5千,她認為是梁男給她的包養費,但11月她的帳戶即被列為警示,並由銀行匯回剩下的6萬多元,接著,一名張姓女子突然對童童提告,表示自己遭受詐騙的錢匯進這戶頭,要向童童追討其餘近30萬,及精神撫慰金2萬元。
被害張女指出,童童任意提供帳戶給他人(梁男),1個禮拜內有多筆款項匯入,卻未加查證正當性,根本是故意提供幫助詐騙,而且童童自述這筆錢是「包養費」,顯然違反善良風俗,更加應該返還。
童童這時才明白,自稱「群創顧問」的梁男其實只是詐團成員,還將她的帳戶給被害者進行匯款,她表示,以為梁男是很有錢的客人且真心追求,才答應交往並提供帳戶;這筆詐欺款項,則為梁男指示張女匯款,她一概不知情,要追討也應該找梁男,且包養費為個人你情我願的約定,與公序良俗無關。
法官檢視童童與梁男對話,童童曾抱怨「老公我跟你說,明天如果沒有進帳,那我會去上班,不然已經影響到我正常生活了」、「沒錢了,不懂嗎,你知道身上沒錢會緊張…那我的生活費和小姐的台費自己想辦法嗎,阻止我上桌,到現在吃飯都有問題」,梁急著安撫「請別上班,你自己昨天、這2天都答應的,陸續還有40萬會在下週五匯入你的帳號,以後每個月至少70萬入你的帳戶」。
法官認為,童童沒給梁男提款卡與密碼,提供帳戶情形並非一般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手法,客觀上無幫助梁男詐騙跡象;而梁男承諾每個月給生活費、換取童童不再去酒店陪客人唱歌喝酒聊天,算是俗稱的「從良」,反過來說並不違反善良風俗,收款原因並非直接使受騙張女侵害權益,因此判決駁回張女之訴,童童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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