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霸凌輕生!豐中前學務主任只被停聘 人本轟:應該解聘

▲人本基金會痛批教育局對於豐中學生輕生案調查荒唐。(圖/記者游瓊華攝)

▲專審會決議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人本砲轟應該解聘。(圖/資料照片)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豐原高中學生(甲生)疑遭霸凌輕生案,案件延燒至今,台中市政府召開專審會決議,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處分停聘1年。對此,人本基金會砲轟,前學務主任應該解聘而非停聘!人本直言,停聘一年就只是留職停薪,等於停聘期一到就平安下莊。

人本痛批,停聘一年意味著,只要期限一到,前學務主任不必再受任何監督或考核,就可以重返校園;但解聘一年,前學務主任才會再懲處後必須重新與其他求職教師競爭,考取教師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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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質疑,台中市教育局為什麼不讓教育現場有「檢視」前學務主任是否已改善,是否已有資格擔任教師的機會?為什麼不讓未來想要聘任該前學務主任的人,有負責任「檢視」的機會。

人本也提到,若按照前日出爐的霸凌調查報告,說被害學生不構成被霸凌原因,其一是因為未有「針對性」,也就是說上述行為確實有發生、但都不是只針對甲生,等於是告訴大眾,在豐原高中盛行用記過、搜身、恐嚇、威脅、歧視辱罵來對待學生。人本要求教育局須檢視這件事,這才是教育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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