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搭乘校車,因為睡過頭、手機沒電,改搭林姓司機的機車回家,沒想到因此遭性騷。(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少女小花(化名)先前搭乘校車回家,沒想到竟遭林姓校車司機騷擾,被問「有無跟男朋友性行為」、「現在社會一夜情很正常」等話語,嚇得她立即跳車,跑去朋友家求助。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林男3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19歲的小花2022年間放學搭乘校車返家,因為在車上睡過頭,忘記下站回家,加上手機又沒電,於是在林姓司機的提議下,由林男騎乘機車載她回家。
沒想到,林男上了機車開始展露本性,眼見小花年輕貌美,先是詢問是否有男友、有沒有發生過性行為,更是告知「現在社會一夜情很正常」,還炫耀自己曾在校車上與學生發生性行為。
▼林姓司機看見小花年輕貌美,於是開始伸出狼爪,先詢問「有沒有男友」、「有沒有性行為」等話語,接著又要求發生關係。(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等到快要抵達目的地,林男更是露骨地說,要與小花發生性行為,被拒絕以後,還用強硬的口吻詢問「如果我要硬上呢」,期間甚至伸手不斷撫摸小花的腿,嚇得小花立即跳車。
由於跳車地點距離朋友家十分接近,小花立刻跑去求助,到家替手機充電以後,立即向朋友們吐露了自己的遭遇,並且在校方的幫助下報警處理。對此,林姓司機則否認犯行,指稱自己從來沒說過這種話,也沒有撫摸小花的腿,一切都是莫須有的指控。
台中地院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包含行車紀錄器、小花與證人之間的對話、校方的調查紀錄等等,認定林姓司機犯下性騷擾的犯行,因此判林男3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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