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與滕姓等多名未成年少年在大溪區某公廟附近試槍,後來陳清槍不慎走火,害滕姓少年被子彈射穿,送醫急救不治。(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邀集梁姓、周姓、滕姓、洪姓與王姓少年等小弟,到其住處聊天,隨即陳提議拿來歷不明改造手槍試槍,眾人分乘多輛機車到大溪區某公廟附近空地試槍,回程時,滕姓少年騎車搭載陳姓男子,陳在後座清槍時不慎走火,子彈卻從藤姓少年右臂貫穿,導致心、肺等處大量出血,陳件闖禍後逃逸,滕姓少年被送醫急救仍不治。桃檢調查後,依過失致死、違反槍砲彈藥等罪嫌將陳姓男子起訴。
另一方面,滕姓少年父母對陳提告殺人罪嫌,檢方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6歲的陳姓男子今年1月12日間邀集16歲的滕姓少年與梁姓、周姓、洪姓與王姓少年等小弟,到其住處聊天,陳男覺得住處空間太小,隨即提議到梁姓少年住家聊天,晚間6時許,陳男拿出友人寄放且來歷不明改造手槍一把與2發改造子彈,並提議試槍,一行人分別騎乘多輛機車,到大溪區某公廟附近空地試槍。
陳男隨即要滕姓少年騎車,他在後座對空試射一槍成功擊發,陳男試槍成功後隨即拉滑套清槍,但疑似不諳操作且精神狀況不佳情況下,手槍清槍過程突然誤擊,子彈從滕姓少年右背貫穿,再從前胸中線射出,導致滕姓少年右側肺臟、心臟等器官大量出血倒地,陳男事後倉皇離開現場,但同夥少年急忙打電話給119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院方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桃檢複訊時,陳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與死者是熟識朋友,絕無殺人之犯意,同夥少年亦強調大家都是熟識朋友,沒有殺人之犯意,但滕姓少年父母則認為陳男刻意殺人提出殺人罪嫌之告訴;檢方查出,陳男沒有殺人之動機與犯意,透過死者手機還原亦未發現2人有過節,現場模擬案發經過,尚無法排除手槍走火之可能,死者經解剖後僅能認定涉及距離很近,難認有殺人之動機與不確定故意,僅能認定係過失致死罪嫌。
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違反槍砲彈藥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無故持有改造手槍,因任意把玩造成被害人死亡,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死者父母提告殺人罪嫌,檢方認為無積極證據,且犯具證據不足,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