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方對詐騙2000元清潔費的張姓女子求處5年以下徒刑。(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30歲張姓女子假裝清潔人員,先誘騙劉姓被害人滙款2000元作為住家打掃酬勞,卻欺騙劉姓被害人因受傷無法前往打掃,經劉女發現張女係提供以網路截圖之不詳人士受傷照片才知受騙,憤而向警方報案,桃園檢方偵查終結,依詐欺罪對張女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檢警調查,張姓女子於去年11月底,在桃園市住處以手機連結網路登入臉書後,見被害人劉姓女子張貼徵求住家清潔之訊息,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以通訊軟體聯絡劉女,佯稱可提供打掃服務,但先匯款2000元的勞務酬勞,劉女於滙款給張女。
但張女並未依約前往劉女住處打掃,並稱因受傷所以無法前往,同時傳一張受傷照片來證明,劉女覺得怪怪的直到發現張女以網路截圖之不詳人之受傷照片,始知受騙,憤而向警方報案。
檢方表示,張女所為已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偵查終結,以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以詐術使被害人交付錢財,對張女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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