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大叔強抱國中女司令台後性侵!2天後下跪道歉 判決出爐

▲孟加拉籍男子阿布杜(譯音)於2019年在交友網路上認識未滿15歲少女,藉機邀約少女與其友人到台北西門町遊玩,趁其友人離去後對少女親吻與襲胸,事後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台南56歲王姓男子在小學司令台後性侵少女,犯行都被學校監視器拍下。(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56歲王姓男子從網路認識國中少女小鈴(化名),兩人見面後一同在某小學散步聊天,不料行經司令台後時,王男竟突然強抱小鈴並指侵得逞。案發兩天後,王男又在小學內攔截小鈴,當場下跪道歉,被路過的老師撞見報警處理。案發後王男雖不認罪,但他犯行都被學校監視器拍下,被法官依犯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透過臉書認識14歲少女小鈴,兩人互加LINE好友後,王男得知小鈴平日會搭車到某國小下車,再騎腳踏車回家,於是告知小玲要找她見面後,於前年10月6日下午5時許在國小停車場等候小鈴放學。

當天王男一見到小鈴,就拿出一盒葡萄乾送她,兩人在校內散步邊聊天,不料走到司令台後方時,王男竟一手環抱住小鈴,強行指侵得逞。小鈴被嚇到無法動彈,直到王男逞慾後放開她,她才逃離現場。

過兩天後,王男又在小學的腳踏車停車場等待小鈴,一看到她就下跪道歉,被路過的國小幼兒園老師看到,察覺有異上前詢問。王男見狀心虛馬上逃離現場,老師則向警方報案,全案才曝光。

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不知道小鈴是國中生,兩人認識後曾約在國小見面3次,案發當天他抱住小鈴時有碰到胸部,所以後來才請求她原諒,並沒有對她強制性交。而且當天天還未黑,一定有人還在附近,他們在司令台至少停留10幾分鐘,小鈴如果受害應有時間呼救,而且他也想和解,是小鈴和她父母不願意,希望法官能輕判。

法官檢視國小監視錄影光碟,畫面中王男在司令台後,從後方環抱小鈴,伸手在小鈴身體上下滑動,與小鈴指控吻合,且小鈴為青少年毫無社會經驗,因過度驚嚇,在被性侵時無法應變並不違常情。審酌王男犯後毫無悔意,依犯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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