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懷疑知名廣告公司負責人幕後策劃綁架,用廣告公司的商標自製廣告傳單觸法。(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吳姓男子去年突遭人擄走,逼簽還債協議書,吳男事後報案,指控是某知名廣告公司林姓董事長幕後操盤,並自行製作廣告看板和廣告車,控訴「百億董座淪綁匪」,廣告公司控告吳男涉嫌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吳男的廣告文字屬親身經歷,但未經同意擅自張貼廣告公司集團相關商標,5日依違反《著作權法》法起訴。
據了解,吳男是在2021年9月間,和友人開車從台北南下台中時,突然被多名不明人士挾持逼近後座,然後被再往台中郊區施暴,吳男被迫簽下債務償還協議書,同行友人也拿出名下不動產作抵押後,2人才獲釋,吳男事後報案,並坦承自己和知名廣告公司林姓負責人有7000萬債務糾紛,懷疑是林男幕後操控。
吳男遭擄人勒贖案件目前仍由台中檢警偵辦中,但吳男不滿媒體都沒有跟進報導,因此在僱用臨時工,在台北市媒體總公司聚集的內湖等地區,以停放廣告車輛,或者人工手持廣告看板、散發傳單的方式,控訴「百億董座淪綁匪」、「竟為7000萬債砸店撒冥紙」、「擄人勒贖隱形冠軍」。
遭點名的廣告公司憤而控告吳男以及協助持廣告看板的公人妨害名譽等罪,檢察官調查後確認,吳男的確有遭綁案件,正在司法偵辦中,廣告內容是基於個人親身經歷所作推測,並非全然無據,妨害名譽部分處分不起訴,但吳男未經同意,就擅自在看板上張貼廣告公司集團所屬全部公司的名字與商標,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至於其他7名臨時工都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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