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花(化名)婚後與公婆同住,卻遭婆婆要求每天準時下班回家煮晚餐,如果工作需要加班,還要經過婆婆同意,丈夫阿強(化名)則是什麼花費都要AA制,包含生產費用、車禍住院費用等等,甚至趁她住院期間與女同事搞曖昧,最後實在是受不了了,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雲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裁定准許小花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
▲小花認為受到婆婆苛待,丈夫也不挺自己。(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花在判決書中主張,和阿強結婚之後與公婆同住,公婆卻對她多有苛刻,例如婆婆會要求必須每天準時下班回家煮晚餐,家日也不能隨意外出,如果工作需要加班,還得經過婆婆同意,有一次她因為加班耽誤備餐時間,就被家人擺臭臉,她曾向丈夫求助,結果只收到一句「妳就早點回家煮一煮就好了啊」的回應,提議搬家也不斷遭到否決。
小花接著提到,婚後丈夫曾要求將薪水上繳,拒絕之後不僅挨罵愛計較,丈夫甚至開始細分各項家庭開銷支出,就連生產費用也要平分;2019年初她出車禍導致右手粉碎性骨折,夫家人也是三催四請才來幫忙,丈夫還要求她要自行負擔住院代買三餐的費用以及所有醫療費用。
更讓小花無法接受的是,丈夫竟然在她車禍住院期間,透過LINE與女同事搞曖昧,不僅傳送「哇!像小豬一樣愛睡覺」、「單純聽聽妳的聲音」等訊息,還在2019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時,與對方互道情人節快樂,讓她大受打擊,最終心寒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於上述指控,阿強辯稱,母親從不忌諱與妻子分擔家務,絕無故意苛待,夫妻倆為了搬家的事情起爭執,他還跑去進行婚姻諮商;至於平分生活開銷,這是兩人原本就講好的,家庭生活費用支出各自負擔一半,妻子也會向他索取代墊費用。
車禍的部分,阿強表示,得知妻子出車禍,他馬上就向公司請假,驅車前往醫院探視,也頻頻詢問傷勢狀況如何,並非全程不聞不問,和女同事傳訊息則是烏龍一場,他們只是日常閒聊而已。
不過,女同事出庭證稱,自己曾問過阿強有沒有女朋友,對方並未正面回答,而是反問一句「怎麼了嗎」,她不知道阿強是否已婚,後來才從其他同事口中得知真相,之後便要求見面一定要在人多的地方,「我有跟他講說『你不要再來找我』,我跟他純粹是朋友,我沒有在外跟他單獨見面或吃飯。」
雲林地院法官認為,從女同事的證詞和LINE對話紀錄可知,阿強刻意隱瞞已婚身分,並與女同事互傳噓寒問暖、打情罵俏的訊息,這部分確實有違對婚姻的忠誠。
法官接著指出,在女同事出庭作證前,阿強矢口否認LINE對話內容,甚至反咬是小花製造虛偽證據,結果女同事一出庭,他就當庭改口承認訊息內容為真,考量到阿強與小花的婚姻已經失去互信基礎,確實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可歸責程度也是男方較高,最終裁定准許女方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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