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向心(右)與妻子龔青(左)被控洗錢案,二審再判無罪 。(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大陸「中國創新公司」負責人向心與妻子龔青,因來台涉共諜案,從2019年被限制出境至今,檢方偵辦後,認為2夫婦無涉《國家安全法》,但依照《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2夫婦一審無罪,案經上訴,高院6日二審駁回上訴,再度判決無罪。
本案源於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2019年在澳洲對當地媒體爆料,宣稱被香港的中國創新公司吸收當中國間諜,到台灣發展網軍組織、以20多萬個網路帳號發動「海陸空戰」,對台灣政府進行網路攻擊與霸凌,意圖影響台灣2020年總統大選。
王男的爆料引發關注,該公司負責人向心夫婦正好在台灣,2019年11月24日要搭機離境前被檢調帶回偵辦,以涉犯我國《國家安全法》罪嫌進行調查。最後檢方指稱因澳洲方面不願進行司法互助,所以查無實證,2021年11月間對向心夫婦所涉共諜案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檢方認為2人在信義區購買豪宅,疑似以不法所得購買所得,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2人洗錢無罪。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向心夫婦多次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不過均遭高等法院駁回,讓2人持續受限,至今將近4年。洗錢罪部分於6日二審宣判,高院仍判決2人無罪,但高院隨即又作出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期限為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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