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電信業者邱姓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勾結,建立假帳號在網路上向不特定人士詐騙,圖為檢警查獲之移動式機房設施。(圖/記者沈繼昌翻攝,下同)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今年5月間偵辦中壢警分局臨檢查獲詐騙集團冉姓男子,騎乘機車時載送「數位式移動設備」(Digital Mobile Trunk,簡稱「DMT」設備),亦即移動式機房功能,用以逃避檢警鎖定詐團實際發話位置,循線查出二類電信業者邱姓負責人與詐團勾結,由詐團虛設水果行名義向業者大量申請電信門號,邱以「隨時要、隨時給」方式,委由快遞業者交付電信門號卡作為電信詐騙使用,詐團因此獲利逾3200萬元;桃檢偵結將邱姓負責人起訴,並向院方具體求刑20年。
桃檢指出,本案之緣由係中壢分局員警於去年10月14日臨檢盤查時,查獲詐騙集團成員冉姓男子騎機車載送「數位式移動設備」(簡稱「DMT」設備),警方查出該系統類似移動式機房功能,用以逃避檢警鎖定詐團實際發話位置,並可將國外詐騙門號偽裝為國內撥打之行動門號即隱匿台灣代碼886之功能,警方經由冉姓男子供述,查悉該詐騙集團成員尚有謝姓、莊姓、曾姓、劉姓、何姓、陳姓與張姓等多名成員,中壢警方報請桃檢指揮偵辦。
▲圖為檢警查獲之機房大量門號等證物。
桃檢檢察官賴穎穎獲報後,指揮刑事局偵六隊、桃園市警局刑大與中壢警分局等單位分持搜索票於去年12月8日、今年1月17日、3月1日執行搜索並拘提謝姓等詐騙集團等人到案,其中搜索謝姓成員住處過程,發現其住處藏匿大量DMT設備、「貓池」(即 Modem pool)詐騙設備與上千張二類電信業者核發之電信門號卡,檢警經訊問謝姓成員並檢視相關證物後,始知該詐騙集團犯案手法係承租套房、架設DMT設備,再由境外詐騙機房成員透過DMT設備發話向不特定民眾詐騙,謝姓成員等人不定時轉換DMT設備放置地點以規避檢警查緝。
檢警查出,謝姓成員另架設「貓池」電信設備,透過該設備自動以門號卡大量代收申辦電子支付帳戶之認證碼,藉此供詐騙集團申辦大量電子帳戶進行洗錢詐欺犯行。此外,以相同模式收受遊戲帳號、蝦皮帳號之認證碼,建立假帳號進行網購詐欺獲利,檢警團隊根據查扣事證清查,查悉該二類電信業者提供2,654個門號予詐騙集團,其中已有342個電信門號遭作為詐欺使用,致使611位民眾遭詐騙集團詐騙得逞,詐騙集團因此獲利3,222萬2,996元,所幸桃園檢警及時查獲詐騙集團犯行,大部分電信門號卡尚未被詐騙集團使用,損害未擴大。
▲圖為檢警查獲之移動式機房等設施。
檢警也查出,該二類電信業者52歲邱姓負責人與詐騙集團成員勾結,勾串詐騙集團成員需設資本額僅5萬元之水果行,再以水果行名義,業者陸續大量申辦門號,邱姓負責人則以「隨時要、隨時給」方式,收到詐騙集團通知後,立即委由快遞業者交付電信門號卡,嗣後詐騙集團即將取得之門號作為電信詐騙使用。
桃檢檢察官指揮警方詳細蒐證後,於今年8月28日偵查終結,將二類電信邱姓負責人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檢察官審酌邱身為電信事業負責人,為貪圖利益而與詐騙集團勾結,大量提供電信門號予詐騙集團使用,致使諸多民眾受有財產損害,戕害國家國際形象甚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具體求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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