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穿外套被督,暴怒狂打督察長官的臉,法院判決出爐。(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中市第4警分局時任涂姓警員今年5月1日值勤時,因為穿著警用透氣外套違反服裝規定,遭到督察組蕭姓警務員勸導改善,不料他因此情緒失控,朝蕭男的臉部猛打5拳,事後被蕭男提告傷害、被警局處以記過調職。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定涂男以暴力方式攻擊蕭男,侵害警察上下督導關係,依傷害罪判處涂男4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涂警今年5月1日下午3點多在大廳值班時,因為穿著警用透氣外套違反服裝規定,蕭警看到後立刻上前勸導他,要穿外套可以下班時再穿,不料他因此情緒失控,朝蕭警的臉部猛打、朝身體狂踹,其他警員見狀紛紛上前把2人拉開。
蕭警被涂警攻擊後,有右眼眶挫傷等傷勢,還有眼鏡斷裂等損失,事後堅持對涂警提告傷害。涂警出庭時,針對傷害、毀損部分坦承不諱,然否有妨害公務,聲稱是遭蕭警「長期打壓」,警局也因為他穿著外套的事件要將他開除,他當天才會情緒失控,對於傷害蕭警相當抱歉。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案情,蕭警身為涂警的上級,確實有督導之權力,且在雙方發生衝突前,蕭警就因為服裝之事多次勸導涂警,蕭警出庭時也證稱,夏天本應穿短袖,涂警卻包得緊緊的,不符合警察服制規定,涂警被勸導後一度想申請特例,聲稱對冷熱過敏,但對方執勤還是會吹冷氣、電風扇,警局因此駁回申請。
法院認為,涂警不滿蕭警多次提出糾正,心生積怨甚至情緒失控,以暴力方式攻擊蕭警,侵害警察機關上下督導之關係,且犯後態度不佳,然而考量涂警需扶養70歲父母,加上曾多次捐款給家扶、視障、殘障團體、每次捐款5000元以上,審酌犯罪動機、手段、影響程度後,依傷害罪判處涂警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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