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圖/記者屠惠剛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因指控超思公司在國內缺蛋時期,專案進口的巴西雞蛋驗出兩類「氯黴素」超標,恐有致癌風險,抨擊農業部「謀財害命」,結果遭農業部部長陳吉仲反擊,並表示,針對徐巧芯這樣的指控,將以「農業部」的名義委任律師提出「民事侵權訴訟」。對此,媒體人黃揚明昨(7日)在臉書質疑,官員用公帑提告民代妥適嗎?並強調「這不是蔡政府的政府機關第一次用『提告手段』對付在野黨民代」。
黃揚明分析,陳吉仲面對前立委邱毅指控的部分,選擇以加重誹謗提出自訴,他認為「只要律師費並非使用公帑(例如:部長特別費等名目)」,這案子旁人無須置喙,邱毅也同樣可透過司法途徑證實他有所本,來讓司法釐清。但徐巧芯的「謀財害命」說,陳吉仲則是以「農業部」名義,委任律師提出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徐巧芯撤除粉專發文,並在指定的報紙刊登判決書全文。
黃揚明點出,在徐巧芯的部分,農業部是提告的主體,相關訴訟衍生費用(例如:委任律師等),使用的是來自「人民稅金的公帑」,黃揚明並指出,「這不是蔡政府的政府機關第一次用『提告手段』對付在野黨民代」。
黃揚明提到,2019年12月6日,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陳宜民等多位立委、議員針對「蘇啟誠案」到外交部抗議,事後外交部對與會者提出妨礙公務等刑事告訴,但與此次的自訴不同,並未委託律師。最後,曾銘宗因涉拉扯外交部科員手臂,陳宜民涉推擠及拍落女警帽子,遭北檢依強制、妨害公務罪緩起訴,其餘被告,如:李明賢、張斯綱等人則全部獲不起訴。
黃揚明認為,這類政治攻防拉高到司法追訴,事實上除了浪費司法資源,實際效益很低。更何況,使用公帑提告,實在有待商榷。黃揚明表示,「民代監督政府機關天經地義」,並指控蔡政府標榜言論自由,官員卻不斷透過司法手段干預監督。
黃揚明說,在民主時代,只要所言有憑有據,行政部門即便透過司法手段提告民代,也不容易被判有罪,更何況民代一舉一動也自有社會公評,就像徐巧芯的發文把禁藥名稱錯植,立即被揪錯。黃揚明最後表示,政府機關動輒以提告當作手段,目的當然是為了箝制言論自由,並非民主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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