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龍毒駕造成2死1傷。(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男子劉俊龍毒駕造成2死1傷,昨(7)日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今日進行科刑辯論,被害家屬身穿死者衣物出庭,盼往生者聽到檢方主持正義,家屬也請求法官判無期徒刑,別讓劉再出來害人。檢察官則主張,在無照駕駛、累犯、犯後態度等處都應加重判刑,建議合議庭判劉20至22年。律師則主張,劉男已48歲,若判重刑出獄時恐難以回歸社會,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狀顯可憫恕,酌量減刑。全案將在下午3時宣判。
台中地院8日上午9時於國民法官庭開庭,由審判長兼受命法官唐中興、陪席法官陳培維、李怡真及6位國民法官審理。昨日6位國民法官無人發問,今天審閱科刑資料後,得知劉有多家醫院就診紀錄,顯示劉焦慮等病徵,但回診紀錄少,且大多未定期回診。
劉說,他長期有病,這次犯案是獄中的獄友出去之後,經他調查行車紀錄,竟發現獄友和他同居女友有親密行為,他被戴了綠帽才會時隔10多年再次吸毒。
4號國民法官詢問劉,既然知道有病,為何不定期就診還自行斷藥,被女友背叛後不是到醫就診,而是吸毒?劉則堅稱有定期回診、服藥,認為檢方出示紀錄不實。
公訴檢察官黃芝瑋詢問劉的前科、家庭狀況、經濟來源,劉說他長時間被關,很對不起兒子,兒子則在警詢中稱劉男有酗酒情形,會發酒瘋,若跟奶奶要不到錢就會罵人,「是家裡的米蟲、累贅」,劉對此沒有意見。
科刑意見表示時,死者連女的胞兄哽咽表示,家中有4個小孩,最小的妹妹(死者)是家裡最貼心的人,原本一家人要在案發後的一個禮拜去北海道,但這個願望卻再也不能實現,劉男前科累累卻仍不知悔改,請求重刑。
連女胞姊說,這2天開庭她都穿著妹妹衣物到場,希望帶著妹妹的氣息,聽檢察官替她說話。
死者葉男的女兒拿著手機讀稿,期間因數度落淚,法官體諒其情緒低落讓她先作休息。女兒說,她是單親家庭,父女倆相依為命,去年父親退休,為了家庭開銷仍去進修考照,不敢想像父親遭撞時的痛苦,現在回到家只剩一片死寂,請求判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以近期台北、基隆國民法官審理公共危險致死案比較,台北案判7年2月,基隆案9年,而劉的損害程度更加嚴重,考量劉無照駕駛、累犯(4次酒駕1次肇逃)、手段(本案劉男闖了10個紅綠燈、逆向5個路段)、犯後態度(雙方未達成和解)等,造成2死1傷,找不到任何減輕事由,建議毒駕致死判18年、肇逃6年,合併應執行20至22年。
辯護人說,劉男是「一個受傷的靈魂」,患有多項疾病,因多年在獄中生活,沒有財力可與被害人和解,但仍願以微薄的勞作金補償,且劉只有小學學歷,在獄中仍主動就讀空大,有上進心,劉已48歲,若判22年出獄時已年屆70歲,難以回歸社會,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狀顯可憫恕,酌量減刑。
全案今日下午3時宣判,劉表示要到庭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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