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台南市北區去年11月1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夫妻倆在臨安路二段與民德路的路口停等紅燈時,徐姓男子開車行經該路段時卻暴衝撞上2人,導致後座的妻子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審酌徐男已賠償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處6月,緩刑3年。
▲台南市北區臨安路與民德路口去年11月發生死亡車禍,(圖/資料照,下同)
此案發生在2022年11月1日上午10時17分,騎士71歲林姓男子和73歲林姓妻子騎車臨安路二段與民德路路口停等紅燈,79歲徐男突從後方高速追撞夫妻2人,接著車輛失控穿越路口後,撞到民德國中圍牆才停下。
林男因而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腰部扭傷,以及多處擦挫傷,但坐在後座的林妻則因出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左側肋骨多處骨折併血胸、骨盆腔骨折、蜘蛛網膜下出血,傷重不治,檢方認為當時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徐男卻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依號誌指示停下,依法起訴。
法官審酌,徐男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號誌指示行駛闖紅燈為肇事主因,考量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調解並調解完畢,取得原諒,顯見尚有悔意,兼衡徐男目前患有失智症,領有中度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等,依過失致死罪處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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