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江姓按摩師傅趁按摩時指侵女客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江姓男子在養生館擔任按摩師,卻誆騙女客人「有婦科問題」、「要按摩到源頭」,趁機指侵得逞。事後女客人報警,哭訴案發後她因懼怕男性,連前夫想復合都無法和他有進一步關係,還要包尿布才有安全感。案經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判定江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看護小雯(化名)花了2300元到養生館進行腳底及全身按摩,過程中江姓按摩師表示小雯有婦科問題「要按摩到源頭」,問她可能會按摩到鼠蹊部是否能接受,小雯因為相信專業,回答「可以」,並在江男指示下脫下外褲,卻慘遭江男指侵。小雯回家後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江男辯稱是小雯大腿太胖,穿著店內的日式和褲拉不上去,所以請她脫掉外褲按摩大腿,又強調因為她比較胖所以壓比較深,可能回拉動作太大,不小心觸碰到鼠蹊部等部位。
小雯則哭訴,原本她對性侵的認知是性器結合的侵犯,不知道手指頭也算性侵,所以當下才沒和養生館反應,事後和護理師友人討論才知道遭到性侵。案發後她無法睡覺,對男性感到恐懼,原本離婚後前夫想復合,但現在連和前夫擁抱她都無法接受,直到現在她還要包尿布,不然她沒有安全感。
案經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管檢視驗傷報告,發現小雯大腿內側、會陰處瘀青、紅腫,符合她對按摩過程的陳述,另小雯事後也曾以第三人稱在臉書貼文抒發心情,可見她不願意身分曝光,更不會惡意杜撰不實事實,再加上養生館店經理證稱,按摩時並不需要將客人褲子脫掉,更不會按到陰部的周邊,判定江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3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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