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球員兼裁判」致災? 藍議員指《損鄰規則》有1盲點

▲基泰建設大直工地崩塌,影響鄰近民宅下陷倒塌。(圖/記者李毓康攝)

▲基泰建設大直工地塌陷意外,影響鄰近民宅下陷崩塌。(圖/記者李毓康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基泰建設在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的住宅工地,7日晚間發生塌陷意外,連帶導致鄰近民宅下陷,一樓變地下室,然而,早在事發前,就有住戶曾根據《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向建管處提出損鄰事件列管的申請,後續建管處則依此規則,做出「不予列管」的裁示。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點出《損鄰規則》表示,當損鄰發生時,第一階段來判斷損鄰是否有因果關係的是「建商」,這樣不就球員兼裁判了嗎?

詹為元說,他的辦公室昨(8日)上午第一時間,就針對基泰建設在大直造成的坍塌案撰寫了臉書貼文,最終的建議是「要求台北市政府徹查目前正在挖設地基的建案」。不過,今年五月信義區發生建築工地造成地面坍塌出現坑洞的案子時,台北市政府就徹查過「正在打地基的102件建案」,這其中,並「沒有包含基泰大直」的案子。詹為元點出,這不是市府怠惰,而是當時基泰大直並沒有開挖地基,當然也就沒被檢查到。

因此詹為元心想,全面檢查固然重要,但是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如何避免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詹為元說,昨天一整天,他與辦公室的團隊研究了這次坍塌的原因,以及為什麼幾個月前就發生周遭舊建築龜裂卻沒有處置的原因。他們找出了其中一個應該修正的制度,那就是《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簡稱《損鄰規則》)。

詹為元指出,根據目前的《損鄰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如果發生損鄰疑義事件,受損疑義戶提出申請後,都發局會通知「正在施工的建商與監造方」一同進行會勘與認定。民眾若不接受會勘結果,認為仍有疑義,可依照第8條第1項第1款第2目,由受損疑義戶「自行負擔費用」並且委託「第三方機構」重新鑑定。

詹為元質疑,這就出現了一個弔詭的情形,那就是當損鄰發生時,第一階段來判斷損鄰是否有因果關係的是「建商」,這樣不就「球員兼裁判了嗎?」建商要如何公正的承認損鄰事件就是他造成的?詹為元認為,除非遇到良心建商,不然很難自我承認。

詹為元表示,雖然有第二階段可以再申請損鄰鑑定,但是居民要自己花錢,還要找一個有公信力並且居民有信任感的第三方鑑定機構來判別,門檻實在有點高。詹為元接著表示,且一談到要花錢,每個人就會有不同意見,往往就在這意見紛擾中,錯失了黃金時間,而大直這個案子就是做完第一階段的鑑定之後,並沒有提出第二階段再鑑定的申請。

因此,詹為元認為「應該修訂《損鄰規則》」,在第一階段的損鄰鑑定中,就應「加入第三方鑑定機構」,至少讓受損疑義戶有機會「在第一時間就獲得相對公正且可信任」的鑑定結果,另外,也不用因為金錢爭議而錯失時間。

詹為元強調,他會立即要求都發局研議修改規則的內容並進行可行性評估,讓台北市未來發生類似損鄰事件時,能更公平的保障受損疑義戶的權益與身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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