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騎士7日清晨行駛在鳳山區自由路上,被一輛黑色轎車剪線超車,之後還故意急煞,讓騎士不滿,「我只是安分騎著而已!何必這樣了」,並將影片PO網引起討論,警方表示將對這部黑色轎車開出4張罰單,最高可罰4萬2千元。
該名男騎士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到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影片中可見,他5點30分左右要騎到路口時,傳來長按喇叭的聲音,接著一輛黑色轎車從後方超車,經過斑馬線後,前方明明沒車且是綠燈,卻又莫名急煞,造成他必須跟著停下。騎士不滿表示,「我只是安分騎著而已!何必這樣了!氣到罵髒話」。
▲轎車超車後又急煞。(圖/翻攝自Facebook/爆怨2公社)
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抨擊該名轎車駕駛,「剪車垃圾到哪都是垃圾」、「超了都超了,還急煞有夠北X,麻煩樓主檢舉」、「他還停下來讓你拍清楚車牌好檢舉,你不檢舉他,怎麼對得起他這貼心的舉動」、「看不懂在開什麼車」、「擋到鈑金猴了」。
鳳山分局表示,發生時間約為7日凌晨5時許於鳳山區自由路上,該時段未接獲報案前往處理類似糾紛。不過檢視民眾檢舉提供相關影像,將依道交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第45條1項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第41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等4樣違規事實逕行舉發,最高可罰4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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