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王」砸4千萬獵地失敗怒告!美麗華集團富二代兄弟現身法院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美福集團屬老字號「美麗華集團」三房黃榮圖在新北市林口擁數筆土地,有「林口王」封號的亞昕集團相中欲開發,並與黃之子及非婚子女陳峻忠、陳峻郎簽立買賣協議書,更替陳姓兄弟繳4千多萬遺產稅等費用,也約定「代支款」由賣土地扣除,豈料兄弟倆竟將賣地錢花光,讓亞昕氣得怒告,兄弟檔也被起訴,今(11日)法院二度開庭。

▲▼ 黃家非婚生兄弟陳峻郎(左)、陳峻忠(右)        。(圖/記者黃宥寧攝)

▲美麗華家族三房黃榮圖非婚生子女陳峻郎(左)、陳峻忠(右)今赴法院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林地院今開庭傳喚被告陳峻忠、陳峻郎兄弟。兄弟倆辯護律師指出,對於被起訴並不爭執,但因「房地合一稅」修法尚有部分共同持有人有疑慮,因此聲請函詢國稅局新舊制關係;亞昕告訴代理人則表示,了解被告土地處理需要一段時間,所以願意再等待。

受命法官也問雙方是否還有意願調解,陳氏兄弟檔坐在被告席也趕緊點頭表示「要」,法官訂於11月28日讓雙方再調解。庭後,兄弟檔面對記者提問均不回應,快速與辯護律師離開。

全案起因,亞昕集團與陳欽諭想購買由陳峻忠等人共同繼承座落林口區15筆土地,並於2010年9月3日推由陳欽諭與陳峻忠等6人簽立買賣協議,待繼承人繳納遺產稅後,辦理土地繼承登記,故約定由亞昕、陳欽諭代為繳納遺產稅及相關行政罰緩,待支款項再從買賣價款中扣除。

陳峻忠、陳峻郎因無力負擔遺產稅等費用,亞昕同意可各簽下2310萬3250元本票供擔保,2010年10月11日亞昕、陳欽諭也分別代陳氏兄弟繳納該土地遺產稅及違章案件罰緩各2310萬3249元、2310萬3250元。

亞昕2012年4月2日、2015年11月3日與陳欽諭簽立協議書,約定由亞昕購買陳的買賣協議書債權,並取得陳欽諭對陳氏兄弟等人所得代之款項債權權利。

▲▼ 陳峻郎        。(圖/記者黃宥寧攝)

美福集團創辦人黃榮圖非婚生子陳峻郎(左)。(圖/記者黃宥寧攝)

豈料,半路殺出陳咬金,土地共同繼承人跳出來提告稱有「優先承買權」,讓亞昕獵地動作緊急喊卡,經漫長訴訟後,判決將土地移轉登記給其他共同共有人,也就是黃氏家族其他人,宣告亞昕收購土地正式破局,協議無法履行,然而陳姓兄弟也無法清償先前代支款項。

亞昕只好持陳2人本票向士林地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陳2人又提抗告、再抗告後,2017年經高等法院裁定再抗告駁回確定,亞昕終於取得強制執行名義。

陳2人明知亞昕已有執行權利,雙方也在2012年6月13日合意解除土地買賣契約,卻又在2020年8月19日,將其名下土地持分出售給其他堂姊黃秋香,並分別取得1175萬1621元,狡猾2人在拿到錢後,陳峻郎火速把錢匯給妻子,陳峻忠則陸續以現金、ATM等方式提領殆盡,以此方式處分財產,規避亞昕對債權強制執行損害亞昕。

被蒙在鼓裡的亞昕,直到2021年3月5日調閱其等財產所得資料時,才發現其等已經將土地持分出售給別人,苦等數年卻成空,決定對陳2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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