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6年前被縣府勒令停工的「莿桐腳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室兼作轉運站」,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縣府敗訴,業者近日動工,屆時將會有500桶瓦斯置於此處,居民膽戰心驚,11日上午超過百人拉白布條集結抗議;縣府也強調,業者應盡速出面與居民溝通,後續將要求相關單位嚴格把關,加強安全稽查,並不定期辦理實地救災演練,強化災害搶救效能,以維護公共安全。
▲彰化市民抗議業者設立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室兼作轉運站。(圖/議員楊子賢提供,以下同)
▲莿桐腳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室兼作轉運站被縣府勒令停工。(圖/ETtoday資料照)
回到2017年10月6日縣府強調該建築基地位於「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乙種工業區,並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於乙種工業區申請作為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設施、高壓氣體之混合、分裝及倉儲行為,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請業者依法補正,於補正程序完成前本工址不得繼續施工(勒令停工)。2018年業者不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2022年9月8日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縣府未依正當程序判決敗訴。
▲莿桐腳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室兼作轉運站被縣府勒令停工。(圖/ETtoday資料照)
在地居民林明祥表示,未來將可能會有近500桶瓦斯置於此處,看到2015年小琉球也曾經有瓦斯場爆炸造成人員損傷,濃煙直竄天際的畫面,現在每天都膽戰心驚,擔心美好家園宛如被設置不定時炸彈。
里長質疑,依據特種建築法規定道路寬度需要8米,但該入口彰水路207巷僅有5米寬,為何當初可以通過建照及消防安全審查,消防局今日前往該地會勘,經查該場址周邊巷道最窄處寬度為4.2公尺及4.9公尺,道路寬度作為救災通道尚符「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
縣議員楊子賢強調,一個8米路的定義,縣府各局處不願承擔解釋責任,希望縣長出面整合說明,瓦斯場火警跟一般民宅火警差異很大,要求縣府儘速辦理會勘,現場實地向民眾說明救災程序,與沙盤推演各種方案,消防局也會進行紙本演練,將書面說明給予鄉親。
而業者也回應,未來在該場址處設的是儲氣場,也就是說,只是將桶裝瓦斯載到該處存放再由貨車載走,若周遭里民有存疑,可以載居民到大村儲氣場參觀,讓居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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