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被控在公園溜馬害婦人摔倒骨折。(示意圖/CC0圖庫)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徐姓男子去年帶著2匹馬到新店陽光運動公園散步,1名婦人被馬突如其來的奔跑舉動嚇到要跑,卻不慎跌倒正面著地,導致腳部骨折,婦人雖立即報警但只是製作備案紀錄,直到傷勢大致復原才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全案發生至今已經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11日處分不起訴。
陽光運動公園占地約20公頃,是新店區最大的公園,假日不但湧入家族旅遊,偶而會出現民眾遛狗甚至溜馬,徐姓男子2022年7月間,帶著友人託管的2匹馬到公園溜馬,累了就把牽繩拴住,讓馬兒吃草。
此時馬兒突然朝向1名3、40歲的婦人狂奔,福人急著轉身要跑,卻一個重心不穩摔倒,導致腳部骨折,婦人急救後到警局報告,徐男當場表示願意負責醫藥費用,婦人因此心軟不告,但後來雙方對賠償金額喬不攏,婦人還是在2月間提告。
徐男到案後對事發經過有另一套說法,徐男說是婦人突然接近馬匹,導致馬匹嚇到奔跑起來,馬匹並非無故追逐婦人,雖然雙方各說各話,但因檢察官計算時間,發現全案已經超過告訴期間,因此依法處分不起訴。
ETStar學習雲來啦!輸入限量折扣碼「ETbreaking」享早鳥優惠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