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稱善心捧場國術館年長老闆按摩服務卻遭猥褻非禮。(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在北市1處地下街商場經營國術館的林姓男子,去年(2022年)邀1位路過女子體驗按摩服務,女方認為林男看似年長忠厚,抱著做善事念頭試試看,卻遭林男強搓胸部與私處,嚇得逃進超商躲避林男尾隨,提告反被林男指稱想賴帳800元按摩費,台北地院審結認為女方指述始終一致、林男翻供還推稱警方筆錄記錯,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在1處捷運站地下街商場獨資經營國術館,去年5月14日傍晚5點多,林男在店門前拉客,向路過的本案被害人打廣告,女方原本是到附近算鳥卦,見林男自己開店、看似年長忠厚,加上林男說可先免費體驗3分鐘、滿意再付錢繼續按摩,女方答應試試看林男按摩肩頸和背部的服務。
不料女方仰躺按摩床上,遭林男掀衣半褪外褲,用手大力搓揉胸部與私處,本身有按摩經驗的女方痛得說不要,但林男不停手,女方腦筋一片空白,感覺林男動作越來越過分,趕緊推開林男穿好衣褲逃出去,滑手機向男友求救時,抬頭赫見林男竟站在面前,女方嚇得衝進1家超商,求店員讓她躲進倉庫,男友趕來陪她驗傷報案。
林男否認指控,強調執業10多年向來清白、從沒非禮女顧客,女方當時所穿內衣褲都沒驗出他的DNA,何況他的店面隔壁緊鄰其他店家,女方脫困沒就近求助,他懷疑女方想賴帳按摩800元才誣陷他性侵,他也沒跟蹤女方,而是打烊店面離開時,巧遇女方在附近逗留,他上前只是想女方會不會付錢給他、不付也沒關係。
北院審理時,女方說覺得林男是老人家、辛苦在工作,所以用「比較善心的心態去消費」,也不希望誤會對方,但林男碰觸私密處的舉動讓她當場傻掉、心裡一直問自己「遇到變態了嗎?我該怎麼做?」又怕喊叫呼救、若林男是神經病怎麼辦,後來與男友會合稍微安心,花了一點時間克服恐慌,當天深夜才鼓起勇氣報案。
法官審理認為,超商店員與女方男友,都證稱目睹女方極為驚恐、緊抓著男友的手寸步不離的緊張表現,且性侵被害人的反應因人而異、不應被要求都須當場呼救才算數,本案女方求助、驗傷與報警流程沒刻意拖延之處,當時衣物雖沒驗出林男DNA,但女方左乳和私處外表,都驗出至少4平方公分的泛紅傷勢,與女方描述遭林男強搓的情節吻合。
法官並指雙方初次碰面、沒有恩怨,本案按摩費僅800元,不僅很難證明女方想賴帳而誣告,且女方指述始終一致,反而林男在警詢供稱曾將手伸進女方內褲碰觸鼠蹊部按摩,被起訴後改稱全程隔衣按摩肩頸背部與肚子,還推稱警方的筆錄記錯,法官採信女方說法,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10月徒刑,可上訴。
ETStar學習雲來啦!輸入限量折扣碼「ETbreaking」享早鳥優惠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