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辦公室曝連署「三不三要」 要民眾防詐騙、遵守法律規定

▲總統參選人郭台銘走訪赤峰商圈寢具店。(圖/記者林敬旻攝)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中選會明將公告,9月13日至17日受理連署參選正副總統申請。已宣布獨立參選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辦公室今(11)日公布連署「三不、三要」原則,呼籲有意參與連署的民眾,遵守法令相關規定,共同實踐公民參與的價值。

郭台銘辦公室公布「三不、三要」原則,「三不」是絕對不能有金錢對價關係、不能有不當利益、不能偽造個資;「三要」原則是要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正確填寫連署資料、要慎防詐騙集團或其他有心人士的竊取個資。

郭台銘辦公室表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規定,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絡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第8條規定,若連署人的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導致不能辨認連署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將會被剔除。

郭台銘辦公室表示,郭台銘領表登記後,台灣各地連署活動將緊鑼密鼓展開,呼籲支持者注意政府法律規定,相關連署資訊,務必以郭台銘辦公室正式公佈的資訊為準,慎防詐騙集團或其他有心人士假借連署之名竊取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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