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廳工作的張男無故連續打電話給陌生女,被依違反《跟騷法》起訴。(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不知道從何處取得1名被害女子的手機和市內電話,連打了17通電話,一開始沒出聲,被害人不以為然,接著張男又持續播打,開始自稱「露鳥俠」、「是不是缺錢?」,被害人不堪其擾報案,檢警根據來電顯示找到張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12日依違反《跟騷法》,以電話對特定人進行干擾罪起訴張男。
據了解,張姓男子在餐飲業工作,落網後辯稱是被害人先打給他,他才回播電話,但是被害人看了張男照片,表示根本不認識對方,也從來沒打過張男的電話,不懂張男怎麼會有她的手機和市內電話。
被害人提告指控,她一開始接到張男電話時,對方並沒有出聲音,後來張男持續播打電話,一下說自己是「露鳥俠」、一下又問「是不是有在錄音?」「是不是缺錢?」被害人一再要求張男別再騷擾,張男卻又打來說:「我去找你就好啦!」被害人嚇得趕緊報警。
檢察官調查時,根據被害人提供的錄音內容,認定張男發言已與性或性別有關,且以電話對特定人進行干擾,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或社會活動,因此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張男提起公訴,至於張男到底從何處取得被害人電話,以及連續撥打電話的動機,因張男否認犯行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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