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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聯手中央10月展開菸害稽查 今年已開罰215萬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月12日配合衛福部針對全市公園等公共場所進行禁菸聯合稽查。(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月12日配合衛福部針對全市公園等公共場所進行禁菸聯合稽查。(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為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與營造無菸城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攜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合作,將於10月12日針對各級學校、公園、車站、販賣菸品場所與各類型公共禁菸場所聯合稽查,查核項目包括禁菸場所吸菸、場所供應熄菸器具、販售菸品標示與展示等重點項目,若查獲違規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衛生局統計,今年1至7月稽查違反菸害防制法裁罰案件總金額已達215萬元,籲請民眾配合,確保自身荷包不受損並維護他人健康。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月12日配合衛福部針對全市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禁菸聯合稽查。(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月12日配合衛福部針對全市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禁菸聯合稽查。(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除這次聯合稽查行動外,衛生局將定期會同警察局、經發局、教育局等單位進行跨局處聯合稽查,以加強稽核網咖、餐飲店、撞球館與KTV等較常發生違規營業場所,避免成為菸害傳播源頭。衛生局為展現疫情後增加打擊菸害力度,經統計今年1至7月違反菸害防制法裁罰案件共計542件,罰鍰總金額已高達215萬餘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00件。

衛生局表示,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無論是菸灰缸、塑膠杯、鐵罐或其他容器,只要用於收集菸品使用後殘餘物,皆屬違規行為,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則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自今年3月22日新法上路,販賣菸品場所應於菸品展示處張貼新版警示圖文,如未更新警示圖文,業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月12日配合衛福部針對全市超商或營業場所需張貼最新版禁菸廣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月12日配合衛福部針對全市超商或營業場所需張貼最新版禁菸廣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衛生局強調,吸菸不僅傷身又傷財,籲請癮君子儘早戒菸,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nosmoking.tycg.gov.tw/)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此外,桃園市自今年3月1日起,針對設籍桃園且40歲以上具有「菸品暴露」等肺癌高風險族群,提供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肺癌篩檢,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https://dph.tycg.gov.tw)查詢,或撥打衛生局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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