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申請放寬!初步共識「3類人」免巴氏量表 60萬人適用

▲▼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議,討論放寬身障申請外籍看護門檻,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說明。(圖/記者張乃文攝)

▲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議,討論放寬身障申請外籍看護門檻,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說明。(圖/記者張乃文攝)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拋出「廢除巴氏量表」,引發各界討論。衛福部決議放寬原本表列12項的「免評項目」與勞動部今(12)日開會討論擴大適用。會後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表示,初步結論共3類人可放寬,包括長照服務達6個月以上經CMS評估、輕度失智症經由專科醫師診斷,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等。

簡慧娟說明,今日諮詢會議初步定案,包括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由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CDR=1以上」。另外,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增加2類別,包括「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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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娟表示,適用對象初估3大類族群總計約60萬人,失智族群約20萬、長照服務30萬、特定身障族群10萬,細看以罕病約為730人、「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約4500人、「吞嚥機能失去功能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則約1200人。

簡慧娟說,上路時間及相關細節會再與勞動部召開相關會議,後續會就整體通盤評估,二次會議預計於10月前召開。

衛福部雙和醫院醫療副院長劉燦宏說明,基於許多個案在日常照護,包括呼吸器或鼻胃管的照顧上會增加很多困難,需求也會增加,會議中提到,過去巴氏量表的評估是需要在醫院進行,但家屬帶著被照護者有方便性的問題。

劉燦宏表示,放寬外籍看護申請的門檻主要有「3C」考量,包括CMS長照大於一定等級以上、CDR評估失智症,包括輕症個案也有照護需求;ICF則是身心障礙部分除了原本12項免評,還有其他的放寬也可解決不少個案在申請外籍看護遇到的困難。

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國內社福外籍勞工約22萬8600人,以外籍看護約22萬6900人,其中印尼籍為大宗,17萬2000多人、菲律賓2萬84人、越南2萬7349人、泰國4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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