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拋錨!3人路肩推50米等「指定救援」…高公局4車壓後護送

記者蔡文淵、蔡怡萍/苗栗報導

國道1號南下苗栗銅鑼路段10日有一部休旅車拋錨,在路肩等待救援,高公局出動拖吊車趕抵要協助時,車主堅持要等到保險公司指定配合的拖吊車到場處理,休旅車上共3人也下車以人力推車、將車推到前方的避車彎,高公局拖吊車、工程車與緩撞車等4車見無計可施,也只好緩緩跟在後方戒護陪同,直到確定安全後才離開。

▲▼國一苗栗段休旅車故障 乘客路肩推車進避車彎待援 。(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國一苗栗段休旅車故障,車主表示要等指定道路救援,車上3人國道路肩推車。(圖/記者蔡文淵翻攝,下同)

國1南下143k苗栗銅鑼路段,9月10日有一部休旅車故障停路肩待援,高速公路拖吊車抵達救援時,車主表達需等待保險公司指定拖吊車救援,因為故障車停在路肩也是有危險,前方50公尺剛好有避車彎,故障車上3人於是下來推車,到場的拖吊車也只好在後方跟隨警戒,高公局工程車及緩撞車也跟在後方,共有4輛車協助警戒。故障車推了約10分鐘,平安到避車彎,後方的協助車輛才離開。

▲▼國一苗栗段休旅車故障 乘客路肩推車進避車彎待援 。(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3人合力將車推至避車彎,後方高公局4輛救援車輛跟在後方戒護。

▲▼國一苗栗段休旅車故障 乘客路肩推車進避車彎待援 。(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國道警方表示,車輛故障暫停路肩應在後方100公尺擺放故障標誌,並在1小時內排除,該路段屬上坡段經常有重車行駛爬坡道,在該路段高速公路上推車是違規又危險的行為,本案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33條1項3款,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國一苗栗段休旅車故障 乘客路肩推車進避車彎待援 。(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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