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蔡姓男子今年5月間酒後騎乘機車在桃園區三元街發生事故,警方到場處理後帶回派出所偵訊時,卻張口咬傷員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蔡姓男子今年5月間,中午飲酒後仍堅持騎車上路,結果行經桃園區三元街發生事故,員警到場處理時發現他渾身酒味,酒測後超標,將他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但蔡男卻仗著酒意竟突然張口猛咬員警左手臂一口。桃園地檢署調查時,蔡男坦承犯行,辯稱酒醉亂事,檢方偵結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將蔡起訴,傷害部分,員警則未提告訴。
檢警調查,41歲的蔡姓男子今年5月23日近午飲酒後,仍執意騎車上路,下午5時許,行經桃園區三元街時與他人發生事故,所幸均未受傷,員警到場處理時發現蔡男渾身酒味,酒測後酒測值為每公升0.29毫克已超標,將蔡男帶回青溪派出所偵訊,蔡男在偵訊時,仗著酒意胡言亂語,甚至張口對員警左手臂咬了一口,員警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複訊時,蔡男已酒醒,對酒駕與咬傷員警等犯行均坦承不諱,警方並提供事故現場照片、酒精測定紀錄表、派出所監視器畫面截圖翻拍照片佐證,檢方認為犯行明確,偵結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將蔡男提起公訴,至於傷害部分,員警則未提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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