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宿舍成砲房!研究員偷吃廠商人妻 度過「激烈的下午」慘了

▲桃園市楊姓女子懷疑老公另結新歡,去年4月間在住家臥房偷裝針孔攝影機,果然錄下老公與小三滾床單證據,但上法院提告時卻被對方反控妨害秘密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工研院研究員偷吃廠商人妻,挨告要賠5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在工研院任職的研究員阿皓(化名),因工作合作和已婚的廠商琳琳(化名)相識,進而發展出不倫戀,被琳琳的丈夫發現後,兩人仍繼續大聊性愛話題、相約「性愛大戰」,琳琳還驅車到阿皓工作地點,在不知名房間內共度「激烈的下午」,最後丈夫怒將阿皓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判定阿皓侵害配偶權屬實,應賠償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人夫指控,妻子琳琳因工作認識在工研院任職的阿皓,阿皓明知琳琳已婚還有小孩,仍和她從去年2月開始交往。直到他意外在琳琳手機裡看到兩人曖昧訊息,妻子才坦承出軌。不料兩人在姦情曝光後仍繼續交往,至少再發生2次性關係。

人夫指出,琳琳和阿皓不僅在LINE討論「愛液」等性愛過程細節,琳琳還表示「我們是不是從520之後就沒見面了」,阿皓回應「我覺得…我似乎非常需要跟妳有一場不輸給上一次程度的大戰」、「我可能會用手指幫妳完之後,一邊幫妳舔一邊把手指塞到妳嘴巴吧」,兩人完全不知悔改的露骨對話,讓他看了身心飽受煎熬,要向阿皓求償120萬元精神撫慰金。

全案審理時,阿皓全盤否認和琳琳交往,辯稱這些LINE紀錄不是他的。

但法官比對相關證據,確認該LINE帳號就是阿皓本人,且由內容發現,兩人在去年5月20日見面,並進行一次所謂「性愛大戰」。另外,琳琳又在同年7月15日開車到阿皓任職的工研院某院區,之後一起前往某個房間進行一個「激烈的下午」,事後阿皓擔心表現不好,頻頻問琳琳「所以沒有第一次舒服嗎」、「最喜歡網咖跟廁所……跟妳我喜歡那種我們的距離非常靠近,被侷限在狹小空間的感覺」等語,可推知兩人至少發生2次性行為。

法官指出,去年10月11日阿皓和人夫通話,也說自己明知琳琳已婚還接近她,表示「之前我控制不了自己」、「我都願意在你面前下跪跟你認錯」等語,綜合所有證據,判定阿皓侵害配偶權,審酌他博士學歷在工研院任職,年度所得為140萬到160萬,判他應賠償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