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桃園14歲黃姓少年在朋友利誘下擔任詐團車手,本月初聽從指示南下台中,以假冒檢警監管帳戶方式,誘騙被害人面交53萬元及5張提款卡,少年稚氣未脫,但他自稱是司法替代役,竟取得被害人信任。少年隨即前往超商提領36萬元現金,但遭到巡邏警員逮個正著,警方通知黃母製作筆錄,少年看到媽媽哀傷的神情,加上觸法後果嚴重,後悔地掉下眼淚。
▲黃姓少年擔任詐團車手,前往超商提領大量現金遭警方查獲。(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警員本月6日巡經南屯區黎明路一段某超商,發現1名男子在提款機前不斷將提領的現金裝進後背包,直覺有異,便主動上前盤查。黃姓少年起初堅稱那些錢,是他自己在暑假期間到洗車場打工的工資,因沒有自己的帳戶,雇主將薪資匯入朋友帳戶,再借用朋友的提款卡提領。
員警比對提領的收據,發現與少年說詞有出入,且談話過程中,少年眼神不斷游移,相當不安,警方依辦案經驗判斷少年應是詐團車手,向其曉以大義,告知少年提領的錢可能別人工作一輩子存的辛苦錢,少年良心發現,自行將背包內的大筆現金交付警方,員警清點後共有89萬元現金及5張提款卡。
▲員警比對提領的收據,發現與少年說詞有出入。(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據查,黃姓少年是桃園人,在朋友介紹下加入詐團擔任車手,當天臨時接到詐團指示,他翹課搭高鐵南下台中,先在北區以假檢警監管帳戶的理由,自稱是司法替代役男,誘騙1名張姓男子(51歲)面交取得53萬元贓款及5張提款卡,隨後搭乘計程車前往超商提領現金36萬元。
由於現金數量龐大,警方動用點鈔機清點,並通知少年母親到警所陪同製作筆錄,一看到母親哀傷的神情,少年瞬間留下男兒淚,後悔自己因一時貪念誤觸法網。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將黃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偵辦。
▲警方用點鈔機清點現金數量。(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詐騙集團吸收少年成為車手之主因,大多係少年法治觀念薄弱或易受金錢誘惑,為防範詐騙集團將其觸手深入校園,藉由警政、教育、社政三方面力量共同防制,同時呼籲少年切勿相信詐騙集團所言「未成年犯案不會有前科」等話術而利用,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或110專線,一同杜絕詐騙以保障民眾個資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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