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將鞭炮包在衣服內去霉運被移送。(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好衰!彰化1名男子前往法務部矯正署勵志中學接友人畢業離校,依循民俗傳統,拿取友人黑色上衣,開心的在衣內放鞭炮去霉運,未料卻遇到一旁有喪家正在辦法事,認為吳男故意挑釁,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彰化地院審結,吳男處罰鍰5千元。
判決書指出,案發在今年8月10日11時44分許,男子在勵志中學大門前,將有殺傷力的鞭炮包進黑色上衣後點燃,投擲學校前的道路上,顯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
據悉,案發當時附近有喪家正在辦法事,見到男子開心放鞭炮慶祝,認為他是故意挑釁,而當時也有來往用路人被突如其來的鞭炮聲嚇到,紛紛認為吳男不應在大馬路旁燃放鞭炮。
法官認為,男子在勵志中學校門口前的道路,來往人車頻繁、引爆造成爆炸聲響及火光,依一般社會觀念,行人或車輛見到鞭炮爆炸聲,自然會驚覺危險閃避,已對來往他人之身體安全或財產構成威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投擲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之違序行為,處5千元罰鍰,炸燬的黑衣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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