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子長照多年枕頭悶殺老母 法院認情堪憫恕輕判8年半

▲▼醫院,住院,病床,病患,患者,醫師,護理師,護士,病房。(圖/CFP)

▲男子獨力照顧母親多年,身心俱疲而殺害臥床老母。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與母親相依為命10多年,母親2年多前因跌倒造成癱瘓,由陳男獨力照顧臥床的母親,之後陳男將母親送往護理之家,但母親又因適應不良再度摔倒,陳男將母親接回後,身心俱疲,最後以枕頭悶殺母親。一審將陳男判刑8年半,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情堪憫恕,依法減刑,還是將陳男判刑8年6月。可上訴。

陳男的父親於2003年間過世,陳男就與母親相依為命,母子感情融洽。母親於2021年11月間不慎跌倒,造成嚴重脊椎側彎、腦梗塞之左側中大腦動脈血栓、右側偏癱導致臥病在床,日常生活均需他人協助照護。母親住院1個半月後,出院返家,由陳男獨力照顧。

陳男獨力照顧下疲累不堪,於隔年2月間,將母親送往當地的護理之家接受專業照顧。但因遇到疫情期間,陳男不能經常前往探視,讓母親極為躁動,入住5天後就因為自行下床,不慎再度跌倒而受傷。陳男隨後考慮將母親接回。

陳男接回母親回家一晚後,第二天凌晨,他就以枕頭悶死熟睡中的母親。陳男見母親死亡後,開始飲酒,並全身撞牆、割頸等自殘行為。幾個小時候,陳男將母親死亡的事情告知表姊,表姊大驚,隨即請舅父前來探視,這起慘案才因此爆發。陳男被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陳男判刑8年6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為陳男與母親感情融洽,只是在親自照護之勞累,或交由專業照護之親情維繫兩難間,無法做出妥善取捨,最後才選擇以極端手段解決自已所面臨之困境。高院認為陳男所處之心境狀態實屬糾結,犯意與一般逆倫弒親之逆子有別,情堪憫恕,因此予以減刑。最後高院仍將陳男判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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