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分手!恐怖家教2天傳百則訊息「別不知恥」 還到校堵人

▲女高中生,女學生,制服,校園生活,低頭族,少女,女同學,交友。(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新北29歲溫姓男子被家教女學生分手,瘋狂騷擾女學生兩天後,挨告被判拘役50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溫姓男子和未滿18歲的家教女學生小婷(化名)交往,今年卻慘遭分手,溫男挽回不成竟情緒失控,連續兩天狂傳百則訊息辱罵小婷、騷擾她家人,要她把交往時的花費、禮物通通還來,還到小婷學校盯梢,讓小婷心生恐懼,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處溫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9歲的溫姓男家教,愛上未滿18歲的女學生小婷,兩人交往了一陣子後,小婷於今年1月6日提出分手。但溫男無法接受,連續兩天多次以無號碼電話方式、打LINE語音電話聯絡小婷,還傳送上百則LINE訊息,內容包含「不要」、「我不覺得妳不喜歡我,我只是覺得妳一直在逃避自己」,被小婷拒絕復合後,暴怒轉為傳送「妳不配擁有我的愛」、「妳不要不知恥了」、「女友我願意,賤人我沒辦法」,還要求小婷把交往時的開銷、禮品及家教費用通通還來。

溫男不僅不斷辱罵、威脅小婷,還連夜用臉書傳訊給小婷的姊姊「麻煩請你妹妹○○出來,有事情找她」等語騷擾,更不顧小婷拒絕,在7日一大早跑到她學校盯梢、守候,讓小婷心生恐懼,報警處理。

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溫男作為成人,面對感情糾紛卻不用理性方式解決,騷擾行為相當不可取。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能和小婷和解等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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