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去日本玩「吵出婚外情」 小王挨告怒揭:對象不只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許姓人夫因為妻子在今年3月去日本玩時與王姓旅伴吵架,才知道自己被戴綠帽,對方分手之後還用妻子的信用卡購買金飾、騷擾家人,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王男則表示,自己確實與許妻發生婚外情,但「外遇對象不只我一人」。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王男應賠償許男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情侶,夫妻,機場,旅行。(圖/CFP)

▲許妻和王男前往日本旅遊,卻因為吵架而曝光婚外情。(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許男在判決書中主張,王男最遲應該在2020年7月就知道妻子已婚的事情,兩人卻還是繼續交往,期間多次共同出遊及發生性行為,今年3月兩人同遊日本,旅途中發生爭執,意外曝光這段婚外情,他也是在這個時候才知道被戴綠帽。

許男表示,妻子與王男在今年3月18日分手,對方卻在隔天使用妻子的信用卡購買金飾,並持續傳訊息聯絡,被封鎖之後,竟然開始透過LINE、臉書騷擾親友,還不斷出言詆毀妻子,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原本求償金額為60萬元,但許男當庭提出縮減聲明,改為30萬元)。

王男坦承的確與許妻發生婚外情,但強調2020年3月間雙方認識時,許妻自稱未婚,自己當時則是已婚,同年6月他在許妻的逼迫下離婚,又過了1個月左右,他才知道許妻其實是有夫之婦,但因為無法割捨感情,加上對方承諾會離婚,才決定繼續交往。

王男聲稱,與許妻在2021年10月第一次分手,後來復合,還一起去北海道旅遊,許妻卻在今年1月向他坦承正在與前男友交往,兩人再次分手,「但她又不想放棄與我交往,所以形成複雜關係。她的外遇對象不只我一人,只對我提告並不公允。」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王男坦承與許妻有過「超友誼」的親密行為,此舉已經侵害到許姓夫妻因婚姻而互負誠實義務的配偶權,許男依法對此提告求償並無不妥,考量到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求償金額應為40萬元較為適當。

另外,法官指出,由於王男和許妻都是侵權行為人,自應平均分擔債務,因此,最終判他應賠償許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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