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規者強制換領短期駕照,不再免換照。(示意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嚴重違規駕駛人將強制換照,交通部昨(15日)預告修法,駕駛人若違規嚴重遭吊扣駕照1年以下,將強制換6年短期駕照;吊扣駕照1年以上,只能換領3年期短期駕照;若遭吊銷駕照,強制換領2年期駕照,且都需上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才能發照,明(113)年3月1日起上路。
台灣駕照取得容易,屢遭人詬病是交通亂象不斷及事故居高不下原因之一,根據公路局統計,近5年我國汽車駕照通過率為逾6成,平均考照通過次數為1.7次,機車通過率也有近5成,為提升安全,交通部駕照管理將趨嚴。
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草案,考量我國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免定期換照已有10年,為加強駕駛執照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增訂違規紀錄嚴重者應換發短期駕駛執照。
根據規劃,將按駕駛人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2年、3年或6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且須接受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繳清尚未結案之罰鍰後,始予發照。
交通部公運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現行條文僅有肇事致死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者,再經一定年限後雖可考領,但只核發1年駕照,另職業駕駛人也有一年換照一次的規定,外國人在台領取駕照也要每6年換照一次,其他駕駛人則可免換照,但為加強駕照管理,提升安全,違規嚴重者將只能領短期駕照。
林福山表示,113年3月1日起,若駕照遭吊銷或註銷駕駛執照處分後要重新申請考驗合格者,要先接受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後,將僅能發2年期限的駕照;若駕照被吊扣1年以上,吊扣期滿後,不發還原本駕照,需接受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後,換發3年有效期的駕照;若被吊扣駕照1年以下者,吊扣期滿同樣也需上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並僅能換發6年期駕照。
此外,因應部分駕訓班試辦機車道路駕訓,相關修法也新增規定,機車駕訓道路訓練,參加駕駛訓練機構辦理機車道路駕駛訓練者,得依前項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機車學習駕駛證;申請機車學習駕駛證,免辦體能測驗。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