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嫌犯被移送到地檢署,仍然不發一語 。(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涉嫌殺害高雄夫妻的吳姓主嫌經過高雄地方法院開羈押庭之後,被法官裁定羈押,他在看守所的第一天,情緒表現相當穩定,也正常吃喝,看起來並無異狀,至於他的編號則是「346」。
吳姓主嫌在16日晚間8點多被高雄地方法院的法官裁定羈押獲准,隨即被送往燕巢看守所,大約是在晚間9點28分入監,在進行新收程序時,面對獄方的詢問身體等基本相關問題,吳嫌一改在檢警偵訊的態度,不行使緘默權,非常配合回答問題。
▲吳姓嫌犯被法官裁定羈押獲准。(圖/記者吳世龍攝)
據了解,吳嫌17日一早起床之後,淡定的吃完看守所內的早餐以及午餐,進食狀況正常,看起來沒有特別異樣,情緒也非常穩定,沒有對看守所的人員提出任何需求。吳嫌在看守所內的編號為346,看守所也沒有特別安排他的同舍獄友,他目前跟一名毒品犯當「同學」。
涉嫌殺害高雄夫妻的吳姓嫌犯被依殺人罪移送地檢署後,仍然行使緘默權,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為有逃亡跟湮滅證據的可能,所以予以裁准, 認定事由為:「該案被告於聲押庭雖仍行使緘默權,不過值班法官認為已有相關卷證足以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其所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係屬重罪,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故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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