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見網友後「懷孕」 他偷藏裸照性侵!上訴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學生A前年3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潘姓男子,並將自拍的裸照、不雅影片傳送給對方,兩人首次相約見面便發生性關係;沒想到潘男事後並未將照片、影片刪除,反而拿這些東西逼迫A女繼續發生性關係,最終性侵2次得逞,直到女方懷孕被發現,整起事件才曝光。雖然潘男堅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但日前還是被台中高分院法官裁定駁回上訴,此案目前已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A女遭潘男持裸照、不雅影片逼迫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A女2021年3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潘男,當天晚上曾傳送自拍的裸照、影片給對方,大約6分鐘之後便穿著校服外出碰面,雙方發生性關係;然而,潘男之後頻頻要求再次與A女發生性關係,被拒絕時竟拿出這些不雅照片、影片脅迫,如果不從,就要散布給女方的親友。

A女因為害怕這件事情曝光,只好依照潘男指示行動,2021年3月至6月間遭性侵2次,直到因為發現懷孕,才向母親坦承並報警。警方在2021年10月13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潘男住處搜索,扣得手機一部,循線追查才揭發此案。

潘男辯稱,A女的確說過不太願意發生性關係,兩人仍相約見面,他沒有任何強迫行為,至於不雅照片和影片,他曾截圖傳給女方的同學及姊姊,因為當時兩人有點小矛盾、吵架,一氣之下才會這樣做,目的是希望姊姊可以約束A女,並非以此脅迫發生性關係,況且當下他根本不知道女方仍未滿18歲,「我們是合意性交,(我)不知道她為何要傳送『是自從你說要拿影片威脅,我才不理你』等訊息。」

A女則證稱,照片和影片是她傳送給潘男的,相約見面之後也發生過性關係,後來因為不想再繼續這樣下去,有說過不要再發生關係等話,潘男就拿出照片和影片威脅,她才會傳送「是自從你說要拿影片威脅,我才不理你」等訊息,後來因為害怕,不得不答應潘男的要求,直到檢查出懷孕,父母追問才將這件事情說出口。

潘男一審被判有罪(判決書未公布),他不滿提出上訴,堅持雙方是合意性交。不過,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潘男犯罪事實明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考量到他犯後仍矢口否認犯行,至今也未與A女及其家屬達成和解、調解或賠償,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目前,此案已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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