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LINE酸:男人偷吃要自己檢討 正宮看完先離婚再告討百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黃姓人夫因為工作關係結識馮姓女子,兩人竟發展出婚外情,並自2021年10月起開始交往,馮女甚至傳訊息給黃妻,直言「妳管不好妳的老公,怪就怪妳自己,今天男人偷吃,妳要自己檢討啊」。黃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日前台南地院法官裁定黃、馮兩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

▲▼情侶,夫妻,戀愛,擁抱,出軌,偷吃,外遇。(圖/CFP)

▲馮女與人夫黃男交往,還傳訊息嘲諷黃妻。(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黃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婚後原本感情融洽,沒想到丈夫因為工作關係結識馮女,進而發展出婚外情,兩人自2021年10月起陸續做出牽手、擁抱、接吻等親密行為,還共同出遊、同居生活,她甚至曾經收到馮女傳來的LINE訊息羞辱,內容包含「妳管不好妳的老公,怪就怪妳自己,今天男人偷吃,妳要自己檢討啊」、「但妳現在的樣子不是女人了,守護婚姻不是這樣」、「妳人真的不用這樣,一個男人會不想帶妳出門總有原因的」等等,因此氣到決定離婚,並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黃男與馮女則辯稱,兩人只是一般朋友關係,沒有牽手、擁抱、接吻,更沒有共同出遊、同居生活,而且他們也不是證據照片中的那對男女,現在網路上照片資訊發達,隨便搜尋就能找到類似的照片,婚外情一事純屬黃妻個人臆測。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當庭請黃男、馮女脫下口罩,並以肉眼觀察比對照片,發現兩人的髮型、身形、五官面容都與照片中的男女相同;另外從馮女出示的身分證照片中也可以發現,她的眼、鼻、唇、下巴、耳朵等五官比例、臉型輪廓、頭部形狀特徵,都與照片裡的人一致,因此認定兩人應當就是照片中的男女。

法官表示,證據照片都是在公開場所拍攝的合照,黃男與馮女做出牽手、摟腰、親吻、傾身近距離對望、膝枕、貼額頭、手勾大腿、摸屁股等親密行為,如果不是有一定交情,應當不會讓人隨意碰觸身體敏感部位,況且一般異性朋友之間,如果沒有特殊情愫,也不會在公開場合表現得這麼親密,可見兩人的行為已經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普通異性朋友來往範圍。

至於LINE對話內容,由於馮女並未否認或提出異議,法官認為,她應當是在明知黃男已婚的狀態下,仍同意交往,兩人的行為確實侵害到黃妻的配偶身分法益,考量到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的影響、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等因素,最終判他們應連帶賠償黃妻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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