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離職員工太想見前女友!用1招「自由穿梭公司」害慘同事

▲▼華碩電腦立功大樓。(圖/翻攝Google地圖)

▲前華碩職員張姓男子為想見同公司任職的前女友,向曾姓同事借識別證跟門禁感應,導致2人雙雙被法辦。(示意圖/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太想見妳!原任職華碩總部公司的張姓男子,離職後為想接近同公司任職的前女友,直接跳過訪客換證件程序,直接向曾姓職員借識別證及門禁感應卡潛入公司,由於他不斷穿梭公司2棟大樓太詭異,意外引起安全人員注意,進一步經內部調查才揪出內鬼,張、曾姓男子也被依法送辦,士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已離職的張男2022年12月22日中午,為想接近同在華碩公司上班的前女友,又不想以訪客身份換證件進入,竟向曾姓同事借識別證後,開始拿著識別門禁卡在立德、立功大樓進進出出,直到同日下午1時46分才離開。

全案因華碩公司察覺有異,經內部調查後才發覺內神通外鬼,並決定報警提告。檢方根據華碩李姓安全人員指述、曾男門禁管制進出紀錄2份及張男進出建築物監視器畫面等依法起訴。

法官認張男為尋找前女友,先後進入華碩公司的2處辦公大樓,反覆侵害公司保安安寧,曾男則是輕忽華碩公司安全規定,其犯罪動機、目的,均無特別可憫,張男在兩處大樓停留的時間,約為1個半小時左右,華碩尚未因此受到現實損失,依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處張男拘役30日;曾男則依幫助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處拘役30日,緩刑2年,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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