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認為朝人丟擲煮熟的燒雞構成公然侮辱罪嫌。(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今年清明連假期間,各處觀光景點人車爆滿,家住新北市烏來區的郭姓男子,正要開車回家卻被堵住,和前車爭執之際,一旁正在分切熟雞的廖黃婦人好心相勸,沒想到因此吵起來,廖黃氣得把手上油燙的雞隻丟進郭男車內,事後郭男下車將廖黃推倒在地成傷,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起訴廖黃、郭男則被起訴傷害罪。
這起燒雞糾紛事件發生在2023年4月1日上午10點,郭男因為就住在著名的烏來老街上,開車行經廖黃經營的熟食攤前時,被其他攤商的貨車擋住,郭男等得不耐煩,猛按喇叭、並打開車窗要求貨車趕緊開走,正在分切熟雞的廖黃出言相勸,希望郭男安靜一點,再等一下就好。
▲烏來老街每到連續假日都會出現人潮。(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新北市觀光旅遊局提供)
郭男因此和廖黃發生口角爭執,廖黃認為郭男罵她髒話,當場把手中的雞隻丟進郭男的駕駛座內,此時前方貨車開走,郭男把車往前開了一小段路停回自家門口後,只見廖黃仍氣不過,追上前要找郭男理論,郭男在拉扯間推倒廖黃,導致廖黃左手、左手腕、左髖部挫傷。
由於廖黃拿出驗傷單提告,且堅不和解,郭男因此被依傷害罪嫌起訴;至於郭男被丟燒雞弄髒衣物、車內裝飾的部分,檢察官認為,這就像在大庭廣眾下對人潑穢物、吐口水一樣,足以貶抑郭男的個人感情,傷害到郭男名譽,因此以強暴犯公然侮辱罪嫌將廖黃一併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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