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大東、大東東夜市強強合 市府:違規設置依法開罰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知名「大東夜市」因台南市政府重新標租,造成經營業者分成原「大東夜市」及新的「大東東夜市」,目前兩家業者均尚未取得合法夜市營業許可,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市場處指出,大東夜市兩家業者未取得營業許可逕開張違規經營,市場處繼9月11日對於大東夜市祭出罰單,18日大東東夜市開幕、大東夜市持續營業,兩個夜市經勸導仍違法營業,市場處將持續辦理稽查及開罰,市場處呼籲業主勿以身試法,違者將依法連續開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單,並得按次罰鍰。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市場處再次強調,業者還沒取得夜市設置許可,大東夜市與大東東夜市陸續開業,因範圍、攤商位置、租金均有變動,法理上得視為新事件,依「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屬於未取得設置許可的新夜市,不得營業。倘業者違規營業,將以新夜市非法營業態樣論處,分開稽查、各自開罰,經開罰無法達成行政目的時,不排除斷水斷電,呼籲大東、大東東夜市經營團隊,盡速依自治條例取得設置許可,以免影響攤商的生計。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據了解,台南市知名大東夜市是經營20多年的夜市,原有700多攤商,由大東市經營團隊向市農會租地經營,因市府取回3分之2土地重新標租,造成3分之2土地被另一經營團隊「大東東夜市」標走,原租市農會土地的大東夜市經營團路隊只剩下3分之1,242席1百多攤商,9月11日是大東夜市經營業者所屬攤商重新營業的首日,台南市市場處11日晚上即派員開罰1萬元,大東夜市經營吳姓業者指出,該夜市營業許可申請,在2023年初就送市府審核了,市場處拖到現在,又以因經營權異動的關係,視同新夜市而要求業者重新提出申請,他們已在9月5日提出新申請,也租用土地增加停格位,為顧及100多位攤商生存權益,11日晚上夜市照常營業,市場處開罰業者會承受。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另標租市府持有3分之2土地的「大東東夜市」經營團隊,惠堤實業公司所屬攤商部分,也在9月18日晚上重新開張營業,目前原來大東夜市雖然外觀與規模看起來都一樣,但實際上是由原「大東夜市」業者與新的「大東東夜市」業者分別經營,兩者與攤商間的租金與管理規則都不同,但均尚未取得夜市經營許可,所以台南市市場處才會在18日晚上兩家業者都營業的情況下,對兩業者違規營業開罰。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對於市場處的開罰行為,大東夜市原經營團隊吳姓業者指出,他們雖對市場處一直未核准其市申請許可及補件後再要求重提申請許可一事感到不服,但尊重市場處的權責,市場處開罰的罰單,為了廣大攤商的生計著想,罰單仍由業者負責承受,希望市場處盡力輔導業者,讓夜市早日取得許可合法經營,讓攤商能永續生存下去。

▲台南市市場處9月11日晚上對先行重新營業的「大東夜市」業者開罰,18日則對晚1周開張的「大東東市」及「大東夜市」同時開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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